.tw域名空間整體規劃工作小組報告
.tw域名空間整體規劃工作小組報告已於第六次小組會議完成,
對於整體域名空間資料分析、域名空間整體規劃、對DN委員會建議等均有詳述,
以下就對DN委員會之建議事項詳列如下,其他報告內容詳參完整之規劃報告。
規劃報告:正文(PDF檔案格式)
:附件1-8(PDF檔案格式)
:附件9(PDF檔案格式)
6.對域名委員會建議事項
域名空間整體規劃小組,將針對現行域名註冊政策及.tw整體域名規劃兩方面,對
域名委員會分別提出下列建議。
6.1 對現行域名空間註冊政策之建議
a.com.tw, net.tw, org.tw之申請註冊各項作業中,有關書面文件審核部分,
為符合程序更簡化、資格更開放之原則,建議明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書面
文件審核之規定。
b.為因應加入WTO,加速與國際接軌及提昇國際化形象,現行已開放之域名空間,
除edu.tw, gov.tw, mil.tw外,在資格認定上,建議允許外國人或公司註冊,
惟仍須遵守.tw域名爭議處理之各項規定。
c.最近開放新增第二層域名如.game.tw等在註冊量筆數限制及申請流程等,因應
新增第二層域名空間的規劃,並參考實際執行情況的檢討(附件三),宜做適度
的修正,建議修正部份如附件六。
6.2 對.tw整體域名規劃之建議
經域名空間架構各項方案之分析,.tw域名空間整體規劃之架構,除了現行的屬性型
架構外,另可考慮採用混合型架構,惟宜作適當的規劃與制度設計,說明如下。
6.2.1行政及教育類預留域名部分建議如下:
a.有關行政區及政府機關名稱部分,建議由權責單位(行政院研考會)考量實際需要
決定是否提列預留清單。如需預留,考量其可行性及實用性,建議僅考量中央機關
及縣市以上行政區之英文簡稱。(參見附件五)
b.有關教育類學校名稱部分,學校名稱建議由權責單位(教育部)考量實際需要決定
是否提列預留清單。如需預留,考量其可行性及實用性,建議僅就目前.edu下第三
層域名名稱中,考量大專校院以上學校及重要教研科文機構之英文簡稱。
c.經預留之行政區域名,比照屬性型方式,採開放第三層申請網域名稱,其開放申請
註冊事宜,由TWNIC協調權責機關辦理之。經預留之政府機關、與主權相關、學校
名稱域名之申請,比照泛用型方式,經權責機關同意後,開放其申請使用之。
6.2.2 一般類預留域名部分建議如下:
a.一般類預留域名之清單:此清單原則上,初期應採較大涵蓋範圍為主,並可逐年
檢討或分批釋放。相關清單的內容,目前具體的建議方式如下,在取得共識後公
告網站周知。
◎原則上參酌google網站(http://www.google.com)之ODP (Open Directory
Project)與線上英漢辭典進行交差比對,去除一個字母及字尾為s、es、ies等
字,再加入CISCO的電腦詞典用語,並刪除兩個字以上之組合字並去除字串中含
有「.」、「/」、「+」的英文字。清單詳見附件七。
◎3個字元(含)以下以及純數字之域名建議先行全數預留,視域名空間發展與執
行情況,再考慮是否逐年開放。
b.一般類預留域名之開放及申請程序,概述如下:
甲、擁有與清單中之域名相同商標、公司名稱者,可檢具證明依泛用型方式提出申
請。
乙、任何廠商或單位欲申請一般預留域名,需檢具申請書,依「新增第二層網域名
稱受理註冊授權申請說明」(如附件六)方式申請之,惟可考量以收取審查費之
方式以達審慎遞件之目的。
丙、必要時,為照顧特定之社群需要,TWNIC可主動提出欲開放之非商業性域名
之計畫書,經域名委員會通過後開放註冊,其收費得比商業性域名低。
6.2.3 全面開放域名部份建議如下:
a.俟相關預留類別確定後,其它.tw之第二層域名空間,即以泛用型方式,採先申請
先註冊原則,開放註冊服務。建議不需文件審核,惟需有確認註冊人身分之機制
(如e-mail回復確認)。
b.註冊泛用型第二層域名者,應於申請時檢附切結書,不會利用該註冊之第二層域
名,對不特定人於其下經營第三層域名提供營利性之註冊服務。違者依情節輕重,
TWNIC得處以取消該域名之處分。
c.為考量原有註冊人或商標權人的權益,建議可考慮採取防護註冊制度。在第二層域
名開放前,權利人得於一定期間內先登記採取防護措施,避免在不知情下其域名被
第三者登記使用。但可酌收部份費用,以防止過度氾濫,同時也可支應必要的行政
開銷與系統開發維運費用。
d.為預防開放初期可能造成的搶註情形,應採取預先註冊制度,即於一定期間申請
註冊者視為同時申請,域名相同者以權利證明在先或協調一人註冊,第三人並得提
異議。有爭議時,依爭議處理機制及司法途徑解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