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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即使在網路整體上網率將近九成的台灣,仍有一群人如同被數位世界遺忘般,能看見那條線,卻進不來。,根據「台灣網路報告」調查,60多歲的退休族群,上網率有八成,但到70歲以上長者,卻驟降到僅有五成,這樣的落差,其實非常大。
那麼,除了可能是年紀與設備問題外,還有哪些是我們必須要努力的方向?
主持人:劉傑中Ethan
對談來賓:
吳齊殷研究員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陶振超教授 陽明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
重點摘要
數位落差不是「有沒有網路」,而是多層次的結構性問題
在多數政策與社會討論中,「數位落差」經常被簡化為是否能上網、是否擁有設備,甚至被視為只要補齊硬體、加強網路建設即可解決的問題。然而,隨著數位科技全面滲透日常生活,這樣的理解早已不足以回應現實情境。真正影響弱勢族群的,不再只是設備或連線條件,而是一整套更深層、彼此交織的結構性因素。
在高度數位化的社會中,網路不只是資訊傳遞的管道,而是公共服務、社會參與、經濟活動與資源分配的重要入口。從報稅、掛號、申請補助、求職到日常溝通,數位系統已成為「預設路徑」。對能順利操作的人而言,這樣的轉變代表效率與便利;但對缺乏相關能力、理解力或信心的族群而言,卻可能意味著新的門檻,甚至是逐步被排除在制度之外。
吳齊殷研究員指出,數位落差至少可以區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是「接近落差」,也就是是否能取得設備與網路;第二層是「使用落差」,指的是是否具備實際操作、理解與應用的能力;第三層則是「效益落差」,也就是是否能真正透過數位工具改善生活處境、取得資源或參與社會。
他進一步說明,在當前台灣社會中,第一層的接近落差確實逐漸縮小,但第二層與第三層的落差卻持續擴大。許多弱勢族群即便已經擁有智慧型手機與網路連線,卻因為不熟悉操作流程、不了解系統邏輯,或缺乏穩定練習與支援的環境,而無法真正從數位服務中獲益,形成「看似接軌、實則排除」的狀態。
陶振超委員補充,數位科技已成為現代社會參與的重要門檻,是否具備數位能力,不僅影響個人生活便利性,更直接影響一個人能否取得公共資訊、完成行政程序、參與公共討論,甚至被社會「看見」。因此數位落差並非單純的科技問題,而是一種涉及社會可見性、公共參與與權利分配的結構性落差。
在大眾想像中,數位弱勢往往被視為特定族群的問題,例如高齡者、低收入戶或偏鄉居民。然而,節目中多次強調,數位弱勢並非固定身分,而是一種會隨著制度設計、科技演進與生活情境不斷轉換的狀態。
隨著數位系統日益複雜,數位弱勢已不再只是「會不會用手機」的問題,而是「是否能在制度預設的流程中順利行動」。這樣的弱勢,可能在特定時刻突然出現,也可能在一次又一次挫折中逐步累積,最終導致使用者選擇退出數位環境。
吳齊殷研究員指出,即便是教育程度高、工作能力強的人,只要面對不熟悉的數位系統,例如政府平台、醫療掛號系統、線上報稅或多重金融驗證流程,也可能瞬間失去掌控感。這種「原本不是弱勢,卻突然成為弱勢」的經驗,正凸顯數位弱勢的情境性本質。
他提醒,若社會僅將數位弱勢視為「某一群人跟不上科技」,反而會忽略制度與設計本身造成的排除效果。當責任被過度轉嫁到個人身上,制度檢討便容易被忽略。
陶振超委員則指出,科技快速演進,使得「跟不上變化」成為普遍經驗。當平台介面、規則與操作方式頻繁更新,即使原本能順利使用的人,也可能因為學習成本過高、時間與心理負擔過重,而逐漸被排除。因此,數位弱勢是一種流動狀態,而非固定分類。
許多數位排除現象,並非使用者不願學習或能力不足,而是制度與科技設計在一開始,就未考慮多元使用者的實際狀況,導致部分族群在進入系統前就已被排除。
當制度預設所有人都能理解介面語言、順利完成操作流程時,實際上已默默排除了不同教育背景、語言能力或認知條件的使用者。這種排除往往不具明顯歧視語言,卻在日常運作中持續發生。
吳齊殷研究員指出,政府與大型機構在推動數位化時,常預設使用者能理解複雜說明文字、同時處理多重驗證步驟,或在操作過程中能自行排除錯誤並取得協助。對中高齡者、移工或低教育程度族群而言,這些預設本身就構成高門檻。
他強調,數位排除往往不是使用階段才發生,而是在制度與系統設計階段就已存在。當設計只服務「理想使用者」,弱勢便被默默排除。
陶振超委員進一步指出,科技並非中立工具,而是承載設計者的價值觀與使用者想像。介面語言、操作流程與驗證機制,往往偏向年輕、受教育程度高、數位經驗豐富的族群。當效率與便利成為唯一衡量指標,包容性便容易被犧牲,數位弱勢也因此被放大。
在推動數位轉型的過程中,許多政策往往以「全面線上化」、「無紙化」、「單一入口平台」作為效率指標,認為只要系統建置完成、流程數位化,就代表公共服務的進步。然而節目中多次指出,這樣的數位轉型思維,若未同步考慮使用者差異,反而可能成為新的排除機制。
真正的數位平權,並不是要求所有人都必須使用數位工具,而是確保每一個人在不同生命階段、不同能力條件下,都仍然保有取得公共服務與參與社會的選擇權,當「不上線」變成一種被懲罰的行為,數位轉型就不再是賦權,而是壓迫。
吳齊殷研究員強調,數位平權不等於強迫全民上線。當公共服務只剩下數位管道,例如必須透過線上平台申請補助、預約掛號或完成行政程序時,對於不熟悉數位操作的人而言,等同於被排除在公共體系之外。他指出,保留實體窗口、電話協助或人工服務,並非效率倒退,而是一種制度設計上的包容。
他進一步指出,真正的平權制度,應該讓民眾「可以選擇」使用數位或非數位方式,而不是被迫接受單一形式。這樣的選擇權,才是數位平權的核心精神。
陶振超委員也補充,效率導向的數位政策若未顧及不同使用者需求,將製造新的不平等。他指出,許多數位治理指標只衡量「處理速度是否提升」、「成本是否下降」,卻很少評估「哪些人因此被留下來、哪些人因此退出系統」。
他認為,若數位政策只追求速度與便利,最終將犧牲社會的包容性,使弱勢族群逐步從公共系統中消失。
在各類數位教育與培力計畫中,常見的做法是以「教會使用某個App」、「完成特定操作流程」作為成果指標。然而,節目中指出,這種以功能導向為主的培力方式,往往忽略了使用者在實際操作時的心理狀態與風險感知,導致「學得會、卻不敢用」的落差。
對許多弱勢族群而言,數位工具不只是學習新技能,而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與風險的環境,若缺乏安全感與支持系統,即便掌握操作步驟,也可能因一次挫折而全面放棄使用。
陶振超研究員指出,弱勢族群在數位學習上最大的障礙,往往不是理解能力不足,而是害怕犯錯、擔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例如帳號被鎖、資料遺失、金錢誤扣,這些風險對數位熟手而言或許可控,但對初學者來說卻可能具有高度心理壓力。
他強調,數位培力若只強調「一次學會」,而忽略反覆練習與容錯空間,反而會加深學習焦慮。因此能夠「放心嘗試、不被責備」的學習環境,才是培力能否持續的關鍵。
吳齊殷委員補充,數位能力的培養本質上是一個長期過程,需要陪伴、支持與時間累積,而非一次性訓練或短期課程。他指出許多弱勢使用者在第一次操作失敗後,便選擇全面退出數位系統,並非因為學不會,而是因為缺乏挫折復原的支持環境。
在個人與制度之間,真正能促成數位連結的,往往不是大型科技系統或單一政策,而是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中介角色。社區組織、非營利組織與第一線工作者,正是數位連結能否發生的重要節點。
與正式制度相比,社區場域更貼近日常生活,也更能理解弱勢族群的實際需求與使用情境,成為數位能力培養最關鍵的實踐空間。
陶振超研究員指出,透過社區據點、NPO與第一線工作者的陪伴,弱勢族群更願意嘗試數位工具。這種「有人帶、有人陪」的學習方式,不僅降低技術門檻,也減輕心理壓力,使數位學習不再是一件孤立的事。
他強調,數位連結的發生,往往來自熟人網絡與在地信任,而非單向的制度推動,當學習發生在熟悉的社區環境中,使用者更願意提出問題、承認不會,進而建立持續使用的信心。
吳齊殷委員也指出,數位能力的養成應從生活場景出發,而非抽象課程。當數位工具能實際解決生活問題,例如與家人聯繫、取得公共資訊或完成日常事務,學習動機與持續性才會真正出現。
數位轉型的最終目的,不應只是提升效率或降低成本,而是確保每一個人都能持續留在社會系統中,不因科技門檻而被排除,當數位能力成為參與社會的基本條件,數位弱勢問題若未被正視,將逐步演變為民主、治理與社會信任的問題。
吳齊殷研究員指出,若數位弱勢長期被忽略,將影響公共政策的可及性與民主參與的公平性,當部分族群無法順利進入數位公共空間,其聲音與需求也將逐漸消失在政策視野之外。
陶振超委員則強調,科技發展的成功標準,不該只是「跑得多快」,而是「能不能帶著更多人一起前進」,他認為真正成功的數位轉型,是讓不同能力、不同背景的人,都仍然能在數位社會中找到位置,而不是被迫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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