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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步驟說明

本計畫所提出的網路治理多方模式實施步驟如下圖所示,主要分為界定議題範圍、啟動多方模式,以及運行工作小組等三個步驟,而發現議題是驅動多方模式步驟的階段,最末多方模式運行的結果則是能產出方案,此方案不見得是具體的解決方案,也可能是一連串的建議事項、準則(方針)、原則或規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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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詳述每個階段或步驟的內涵,包括主要參與者、主要內容、運作方式,以及階段性預期產出。本報告也在每個步驟中對應出實踐於ICANN政策制定流程中的實務,以為在實施之際的參考。

發現議題

1

主要參與者

關切某一個特定公共議題的一群人士(以下簡稱初期參與者)。

2

主要內容

某事件發生,一群人對於如何處理或解決該事件所產生的議題或問題,持不同意見與看法。

此「發現議題」階段可能由不同形式開始,例如個人想法、衝突或政府政策流程的一部分,透過線上平台留言、媒體評論、召開記者會、發布新聞稿等方式觸發更多人對相關議題的探討。

步驟一、界定議題範圍

1

主要參與者

初期參與者

2

主要內容

收斂欲處理議題的涵蓋範圍,作為後續採多方模式發展解決方案的基礎。

3

運作方式

在越來越多人關切某事件所引發之議題,或甚至受到影響時,議題發起者後續可透過線上論壇或任何網路及實體討論平台/會議持續討論,或可採取問卷調查等形式蒐集眾人對議題的看法與意見。過程中因意見相左,利用「多方模式」來處理議題的想法隨之而生,目的是要確保產出的解決方案考量到多方利害關係人的不同需求。

此處所描述的解決方案可能是具體可實施的步驟或措施,也可能是政策、法規或其他面向,針對該議題的政策建議;端視事件或議題的特性與複雜度而定。

可由議題發起者召集其他初期參與者,共同訂出的議題定義範圍,並在此範疇下,找出所有可能受影響的利害關係人/團體/族群。

此階段可透過任何形式進行,例如線上/實體會議討論、協作雲端文件、或是透過網路問卷蒐集意見。

初期階段的充分討論有助於取得利害關係人的初步支持,也會增加利害關係人未來階段的參與意願及興趣。在此階段,發起者(或前期參與者自行選出的領導者)可帶領討論的題目舉例如下:

⊙ 可能的議題定義為何?
⊙ 該議題造成哪些問題?
⊙ 該議題對於特定利害關係人群體帶來什麼影響?如何證明這些影響?
⊙ 預期的處理結果為何?

4

預期產出

議題範圍說明文件,作為下階段成立多方模式工作小組提出解決方案的依據。議題範圍說明文件(或稱議題報告)可包含以下項目:

⊙ 提出議題範圍說明文件的參與者身分資訊;
⊙ 明確的議題定義;
⊙ 受到該議題影響的團體或利害關係人,以及受到影響的內涵。

步驟二、啟動多方模式

1

主要參與者

初期參與者

2

主要內容

訂定啟動多方模式的組織運作方式,在此處以「工作小組」來統稱「為運作多方模式所成立的工作組織」。

3

運作方式

由初期參與者,以前一步驟所訂出的議題範圍為基礎,共同訂出未來工作小組的運作方式,以下將運作方式統稱為「運作章程」。多方模式工作小組往往需要不同的程序和結構,也因此需要訂出運作章程,以為推動後續工作的依據。在執行上,可先自初期參與者中找出主導者,並找出可支援行政秘書作業者。

以下為制定多方利害關係人模式工作小組運作章程的8個重點主題,以及相關實作建議,作為訂定章程之討論依據:
1. 工作小組的目標與工作範疇
2. 工作小組的預期產出及時程規劃
3. 工作小組的成員組成;多方模式工作小組應開放所有利害關係人參與,可確認以下有關工作小組成員組成的課題:
 ⊙ 明確的議題定義
 ⊙ 欲討論或處理的議題涉及哪些重要利害關係人?
 ⊙ 是否應限制不同利害關係團體參與工作小組的人數?
 ⊙ 由誰代表不同利害關係團體?
 ⊙ 如何召集不同的利害關係人?

4. 新成員加入的程序與條件
 ⊙ 工作小組運作後,新成員是否可隨時加入?若是,是否限制新成員加入條件或資格?若否,理由為?
 ⊙ 新成員加入工作小組的程序(如:自行申請或既有成員推薦、誰決定新成員加入與否等)。

5. 工作小組成員的角色、功能與職責:訂出常見的工作小組成員的角色包括:主席、副主席或共同主席、秘書、小組成員等;
 以下舉例說明各個角色的可能功能與職責:
 ⊙ 主席:召集討論會議、主持工作小組討論、確認所有參與者都有機會貢獻;若工作小組內另區分子工作組,主席應盡可能確保子工作組的成員
     組成亦符合多方利害關係平衡;倘若主席認為工作小組欠缺某些專業知識,應負責對外尋求專業支援。
 ⊙ 共同主席/副主席:在主席無法出席時代理其功能,並分攤主席的工作。
 ⊙ 秘書:負責支援工作小組的各式活動。
 ⊙ 小組成員:實質參與工作小組,工作內容可能包括起草工作小組文件、參與討論貢獻想法等。

6. 工作小組成員的參與:應於章程中訂出成員參與工作小組的方式,包括以下各項目:
 ⊙ 小組討論形式:如面對面會議、mailing list 或線上討論平台。
 ⊙ 如何判定會議的代表性:如規範主席每次會議前應評估與會成員數量是否具代表性,以決定是否開始後續的會議討論。
 ⊙ 是否設立觀察員。
 ⊙ 工作會議紀錄(如簽到表、會議紀錄)的留存與公開規則。

7. 工作小組的決策程序
 ⊙ 採多方模式精神的決策程序應以共識決為原則,章程中應訂定決策共識之定義、共識程度由誰決定、無共識情況的處理方式等。
 ⊙ 以 ICANN GNSO為例,由主席負責判定小組的共識程度,包含「完全共識」、「達成共識」、「強力支持,但仍有重大反對意見」、「分歧
  或無共識」以及「少數人觀點」等五種。可參照「參考實務#2:ICANN GNSO工作小組決策標準方法」。

8. 工作小組運作所需資源及籌資方式
 ⊙ 工作小組需要人力與財力等資源來支持相關活動的運作,例如召開會議、分析議題、協調等。此階段應就未來工作小組運作活動粗估人力與相
  關費用,並思考未來籌措這些資源的管道。
 ⊙ 理想上,工作小組成員最好不要直接提供資金,此為考量不同利害關係方的權力平衡,可考慮透過由獨立機構管理資金等方式因應。

在運作章程確立後,應開放工作小組成員,以啟動後續活動。公開招募工作小組成員時,主導者及支援行政秘書作業者應盡可能廣泛對外召募,必要時,也應直接邀請重要利害關係方的加入,以確保未來工作小組成員的代表性。此外,越早接觸不同利害關係方並徵詢其意見,也越容易取得對方未來的支持。在公開招募工作小組成員時,也應公告工作小組運作章程等資訊。

4

預期產出

⊙ 工作小組運作章程
⊙ 成立工作小組

5

參考實務範例

⊙ 參考實務#1:ICANN GNSO工作小組章程涵蓋項目
⊙ 參考實務#2:ICANN GNSO工作小組決策標準方法

步驟三、運行工作小組

1

主要參與者

工作小組成員 

2

主要內容

依「運作章程」推動工作小組的多方利害關係人協作,進一步達成目標。 

3

運作方式

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
在招募足夠工作小組成員後,主導者和支援行政秘書作業者隨即將籌備召開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召開之前,所有工作小組成員應充分了解背景資料及相關資訊,例如議題範圍說明文件、工作小組運作章程等。

第一次召開工作小組會議時,應安排時間供工作小組成員互相了解(專業背景、相關經驗、與議題的利害關係等)。亦應告知小組成員小組運作的透明開放相關原則,例如公開mailing list歷史紀錄、會議記錄等資料及如何公開。

第一次的工作小組會議應選出主席,必要時可設置共同主席或副主席。有關主席選舉流程可允許他人提名或自願,並介紹各個候選人的資格(如相關經驗等),最後進行投票。而主席應扮演中立角色,公平客觀地對待所有意見。

工作小組應依運作章程發展工作計畫,列出預期工作步驟及時程表。主席可運用以下清單,制定第一次會議的議程:
 ⊙ 成員自我介紹;
 ⊙ 公告小組運作的透明度及公開規範;
 ⊙ 工作小組的任務、目標、時程、產出、決策流程及其他相關文件;
 ⊙ 工作計畫;
 ⊙ 未來工作小組的開會時間表。

依議題的複雜程度或其他因素,工作小組內可視需要再成立小分組。各小分組應任命一名主持人/聯絡人,負責向全體成員報告小分組的討論結果及進度。小分組的工作成果將納入工作小組的產出。

工作小組運作注意事項
每次工作會議開始前,主席應評估與會成員人數是否足夠,此處的「足夠」並無確切的數字定義,但應具代表性。

每一場工作小組會議(無論為實體或線上會議)都應保留紀錄(如簽到表、會議記錄等)。

理想狀況下,工作小組成員組成應反映利害關係人的多元化與代表性;主席可持續評估工作小組代表性是否足夠,包括是否欠缺特定領域的利害關係人,或特定利害關係團體代表數量過多等。

工作小組應以達成章程訂定之目標為原則。

討論過程中,除非小組全體共識認為必須因應新事件/資訊重新檢視議題,否則盡量不推翻已通過決議的事項。

工作小組成員應盡可能參與工作討論,當成員無法履行參與條件時,應考慮退出工作小組。

若有成員因無法持續參與工作小組活動,而擾亂工作小組的討論或工作,主席應判斷是否限制此類成員的參與。

若流程中納入「徵求公眾意見」的步驟,則應仔細分析並考量募集到的公眾意見,並說明同意或反對上述公眾意見的理由。

工作小組建議報告
建議報告為工作小組的最後產出,可要求多位小組成員共同彙編文件草案,或在工作小組中另組起草小組。

4

預期產出

工作小組建議報告。

5

參考實務範例

⊙ 參考實務#3:ICANN PDP工作小組最終報告包含項目

產出方案

1

主要參與者

        工作小組成員 

2

主要內容

工作小組建議報告為透過多方模式產出的方案,該方案的後續推動或實現方式,會依議題或產出方案之特性而有不同的作法。

倘工作小組為某個社群組織所成立,則其產出的建議報告後續可能循組織決策架構向上呈報取得認可後據以執行。

倘工作小組為社群各方人馬自發性發起所成立,則工作小組可進一步討論用何種方式將其產出的建議報告交付至未來可能會執行或採用該方案的組織。

必要時,工作小組可進一步評估是否繼續有關建議方案在執行階段的監督或評估機制的設計與施行。

3

參考實務範例

 參考實務#4:GNSO PDP徵求公眾意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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